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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基本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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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名称: |
微型消防车简述 |
商品编号: | | 商品型号: | | 积分点数: | 0 点 | 市面价格: | 元 | 现售价格: | 元 | 库存量: | 不限 个 |
浏览人次: |
303 |
发 布 者: |
kressan |
发布日期: |
2018-06-19 10:43: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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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介绍 |
我国的消防车发展起步于20世纪30年代,经过80多年的不懈努力,国产消防车的水平和质量均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。这期间,国产消防车行业也经历了从仿制到改装,从合资生产再到独立研发的艰难发展历程,在提高国产消防车整体水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目前,国产消防车的设计技术水平、制造工艺流程均有了突破性进展,已形成了系列化、多元化、功能化的产品特点。作为消防车中的一类,微型消防车可用于乡镇、社区、街道消防灭火,适合道路狭窄的空间,使用方便灵活,因此,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青睐。 为了保证微型消防车使用效率,我们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检验,检验工作包括: 1、微型消防车的技术检验标准,必须符合国家标准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》(GB7258-2017),基本要求是:车容整洁、装备齐全。 2、申领临时号牌的车辆、办理异地登记的车辆,须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临时检验。 3、对经检验合格的微型消防车,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在行驶证副证“检验”栏盖检验专用章,签注有效期限。同时填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。 4、为了加强微型消防车的维修、保养、使车辆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况,确保安全行车,已经领取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辆,每年必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一次定期检验。对客车、油罐车、液化气槽车,在必要时可以随时抽验。 5、微型消防车实行定期检验,按机动车号牌号码末位数所指的月份送检(遇0、1、2时,再加10),送检地点,由当地车辆管理所指定。检验方法主要是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进行检测,也可以人工进行检验。不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,不准继续行驶。 6、对达到报废条件,以及三年或三年以上未送检的车辆,要收回牌证,注销档案,予经报废。 微型消防车 http://www.firecccf.com/ http://www.hbzhan.com/st561893/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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